“夜游”这个词最近在旅游行业有些热,这也是伴随着中国文化旅游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而产生的“新”需求。实际上,夜游这个旅游体验方式也并不新鲜,古来有之。在唐朝、宋朝的时候,把古代首都的街道、建筑用灯光打亮,用于晚上人们进行观赏体验,已经就有了这种形式。
但是,站在2019年的这个时间点上,我们来审视夜游这个体验方式的时候,我们必须重新站在一个新的高度以及角度。人们的旅游体验需求以及审美层次在提高、科技支撑手段在进步、多元媒体特别是影像显示技术在日新月异的发展、交通工具以及交通方式也早已经不同以往。
面向未来,我们应该给老百姓提供什么样的夜游体验?或者说在目前非常纷杂的多种夜游方式中,如何为老百姓提供更加“多层次”、“立体化”、更加具有审美体验的”主题化”夜游方式?
1、 首先,夜游应该是一个想象力工程
夜游,是对夜晚的一种想象,一种勾画,一种明显带有主观创造性的意识行动,是一个完全依赖想象、设计、策划以及创意的思维过程。在一些细节的表现手法上,它需要艺术的思考能力。
优秀的创意方案,是一个夜游项目成功的基础。
2、 只有想象力是不够的,夜游也是一个实践性工程
基于漂亮的创意方案,夜游也需要大量的工程设计和工程实施,甚至,它的工程实施的复杂度以及涉及到的专业领域超过了很多特效影院,施工条件更加苛刻以及复杂。有时候,没有工程设计依据以及施工依据,大量的实践经验就变得非常重要。
打通创意方案同实施方案之间的桥梁,是夜游项目成功的第二个关键。
3、 “沉浸式夜游”是时代的需求,夜游不是灯光装置的一味堆砌,它需要“灵魂”,需要多元媒体
我们看过了非常多的夜游产品,也亲自参与了比较多项目的建设,我们强烈的反对纯粹的、一味的、毫无遮拦的对灯光产品以及装置进行简单的堆砌,夜游不是“数星星”。
夜游这个体验方式并不新鲜,自古有之。在新的时代发展背景下,夜游,应该是可以有自己的灵魂的,是可以赋予其内涵以及文化承载的,可以是非常“主题化”的,是可以有故事的,是可以诉说的。
它应该是高度“沉浸式”的,这种沉浸式必须借助于大量的“视频媒体”手段完成。想一想,只靠灯光如何完成文化的表达?只靠灯光如何传递历史内涵以及主题思考?
灯光是夜晚中非常好的一种载体,但是在表达具体的主题内容上,灯光是非常弱的,我们应该引入更加多元的媒体形式,包括投影、LED、纱幕、水幕、柔性屏、激光等等……,让夜晚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。单纯的灯光的堆砌已经不再适应新的时代要求以及体验层次。
以古北水镇为例:景区里面原来也是有夜游的,但是主要都是灯光产品以及装置,比较单调。后来增加了望京楼的多媒体光影秀,增加了投影,激光,火拳,水幕,音乐喷泉等,夜游马上变的立体而多层次了。
我们最近也在策划一个项目,以前全部都是灯光,其实也挺漂亮的,但是经营者以及观众都觉得太平淡了,体验感不足,最近我们在一起商讨增加一些其他的媒体形式来丰富夜游。
4、 夜游场景里会有一些标准化产品,但是夜游更应该是“带有部分标准化特征的主题定制性事件”
我们并不反对在夜游场景里面使用一些标准化的产品,但是这些产品应该是具备一定的定制性,根据主题,故事,文化背景而进行针对性的开发。
产品之间的联系和脉络,应该是定制的,他们在一起共同服务于主题。同时,还应该有一些定制化的针对性的景观来完成“个性的塑造”,还要注意各景观轻重关系,既是平衡投资,也是对观众体验情绪的平衡。
共同的主题,把这些标准化,非标准化的夜晚景观有机的“勾勒”在一起。
5、 因地制宜,夜游是差异化的感受,不是记忆的重复
我们有责任,也应该避免让观众在不同的景区看到大致差不多的夜游内容(事实上,这目前是普遍问题)。
应该根据景区不同的地形条件,建筑条件,天气条件,文化条件,预算条件而设计策划“不一样的”“本地化”的夜游体验。
夜游在某些时候和某些场所应该是“很自我”的。
6、 不拘一格,借鉴多样的旅游体验形式,赋予夜游更多动能和活力
夜游是一个综合体验,我们应该不拘泥于形式,不拘泥于元素,不拘泥于手法。
比如说,演艺这个形式,说起来话题有点重,因为有些旅游演艺都需要大投资。但是,我们能否植入一些“轻演艺”的方式来增加夜游的氛围感和沉浸感呐?
比如说,我们最近在策划一个项目,业主希望客户在船上来体验古代的辉煌和鼎盛,我们就借助了“秀场”的概念,在河的两岸,根据现场的地形条件,加入了光影秀、水幕、建筑投影、焰火、激光、轻演出(几个年代服装的演员)、背景音乐,一起完成一个秀的体验,客户非常认可这种“室外秀场”的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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